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四章 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第二十七条尚未生效国家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依托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防实力。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应当贯彻国防要求,具备国防功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