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港口条例》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3年6月5日
施行日期
2023年6月5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汕头市港口条例》的决定

(2023年4月24日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废止《汕头市港口条例》(2011年2月14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