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港口条例》的决定
Not statedDecisions to Amend or Repeal
Local Regulations
- Issuing authority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June 5, 2023
- In force from
- June 5, 2023
- Articles
- No article structure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汕头市港口条例》的决定
(2023年4月24日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废止《汕头市港口条例》(2011年2月14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