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第十三条尚未生效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