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尚未生效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医疗保障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