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章 仲裁程序/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第六十八条有效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