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仲裁机构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