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六条未标注第一款、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中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修改、废止的决定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