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条未标注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类遗传资源主管部门”。修改、废止的决定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