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林业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管护制度,配备管护人员,加强绿化保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