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六章 参与社会发展第五十四条有效鼓励老年人依法从事优良传统教育、传授文化科技知识、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科技开发应用、咨询服务、生产经营、社会公益等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