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市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对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鼓励科技创新的奖项。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