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三章 户外广告的审查和登记第十二条已废止发布户外广告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