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已废止

个人通过假学历、假档案、假专业技术资格等虚假信息获得用人单位聘用,用人单位一经发现可以解除聘用关系,不承担违约责任。个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