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第五章 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第三十四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提供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公益性服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