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第四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第二十一条已废止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不少于10万元的注册资金;(二)有三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的专职人员;(三)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和与人才中介业务相符合的名称、章程;(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