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六章 考核评价第七十一条已废止不得以学科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以学科考试成绩为学生排名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