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义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