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第十六条已废止自治区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新建学校达不到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现有学校未达到标准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改造。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应当优先保障民族学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