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学生第十一条已废止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学校应当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制度,完善留守儿童生活与心理关怀、疏导机制,关心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