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条例第十条已废止民族学校的主要行政领导一般应当由相应少数民族的公民担任。学校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相应少数民族教师。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