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四条有效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坚持保护为主、开发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4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