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四条已修改台湾同胞投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