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