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安装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防雷装置的建设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