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控制第十三条有效本市车用汽油加油站、车用汽油运输车辆的油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年销售汽油量五千吨以上的加油站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