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三章 技防系统的管理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区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将从事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维修单位的备案名录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2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