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毒情形的吸毒成瘾人员,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及时接收。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