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自治区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参与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