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四章 地震应急救援第三十七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