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省际公路路网的实际,加强与相邻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协调,建立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协作机制。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