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促进第八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级旅游发展规划,结合旅游资源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旅游发展规划。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旅游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旅游发展需要,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