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六章 旅游安全与监督管理第六十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旅游综合执法。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