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旅游生态文明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旅游者、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旅游地居民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的旅游方式。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