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与服务第四十五条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等实行门票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鼓励其他景区对上述群体实行门票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实行门票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的景区,应当明示上述群体享受优惠的条件和其他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