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与服务第四十一条有效景区在门票之外提供另行收费讲解服务的,应当明示,但不得限制导游进行正常的景区导游活动。导游人员、景区讲解人员提供讲解服务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举止文明,语言规范,尊重历史和事实,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