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第二十五条有效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项目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书面征求同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