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促进第十四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旅游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创建旅游精品,培育旅游品牌,促进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