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全市中长期或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应将主要指标和收支表一并印发会议。

临时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本条款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