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