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鼓励与扶持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业事业单位、技术贸易机构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收入,按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税待遇。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