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技术贸易机构第十六条已废止技术贸易机构变更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场地以及分立、合并、停业等,必须按原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