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第九条有效地处洪涝、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集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制定相应的防灾措施。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