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第八条有效对村庄、集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规划作重大变更的,依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