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村庄、集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承接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和个体建筑工程队,必须到工程所在旗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验证登记手续,经验证后,方可承担相应的建筑任务。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