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庄、集镇规划的实施第十六条有效《村庄、集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期满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的,该意见书自行失效。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