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工作。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