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发展第二十条有效鼓励依托旅游资源,建设旅游度假区以及其他旅游示范区,发展特色旅游经济。设立旅游度假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