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