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二)向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申诉或者投诉;(三)按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